5月3-8日📶❕,監察審計處在綜合樓會議室先後召開了學校辦公室、紀委辦公室(監察審計處)🫃、宣傳部、學生工作部(學生處)👨、武裝部(保衛處)🙍♀️、質量管理處🧚♀️✍🏻、工會、團委等綜合管理機構原主要領導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進點會。被審計領導幹部、被審計領導幹部原所在部門全體人員、社會審計機構審計組成員、監察審計處有關人員參加了會議。會議由監察審計處副處長徐國平主持。
監察審計處處長劉明凱就做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四點要求🦹🏽♀️,一是要提高認識、正確對待,領導幹部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學校製度的要求,是對被審計領導幹部任期內履行經濟責任的客觀評價,更是學校黨委對幹部嚴管厚愛的重要體現;二是要積極主動🤷🏻、密切配合,被審計領導幹部要積極主動接受審計監督,被審計領導幹部原所在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審計工作🟨🧑🏻;三是要及時整改、確保實效,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,切實做到審計一次😯、提高一次,促進管理從粗放式向精細化轉變;四是審計組要依法依規實施審計,虛心接受被審計對象監督,按時保質完成審計任務。
徐國平宣讀了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,並介紹了2018年學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計劃。被審計領導幹部對任職期間的部門情況🟠、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🆕🧖🏼、內控製度建設及執行情況🧚🏻、經濟責任履行等方面進行了述職😟。被審計領導幹部原所在部門的現任負責人分別表態,將認真對待👨🏿🦱、主動配合🕷,本著實事求是、求真務實的態度🎄,向審計組提供真實🚴🏽♂️、完整的資料✪,對審計發現的問題🙍🏻,舉一反三🙆🏿,立行立改。
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⏏️,是以領導幹部任職期間所在單位(部門)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🫲🏿、合法和績效為基礎👩🎓,重點檢查領導幹部守法🫙、守紀☯️、守規、盡責情況🙇🏽,加強對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🪒,推進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從而促進學校健康發展。